这些责任该不该追究

admin 2周前 (02-16) 阅读数 4 #养鸽感悟
        这些责任该不该追究

  今天,在一家报纸上看到一侧消息:据新华社电,国家安全总局26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国务院对5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做出批复。认定5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均为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对169名事故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131人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5起特别重大事故就包括2008年“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这是一起由于违章违规超速行驶导致的责任事故。除有关人员给予应有的处分以外,给予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记过处分。责成铁道部向国务院做出深刻检查。

  据《中信网》某鸽友的文章介绍,2009年5月9日,有一协会在春季五百公里竞赛时,放飞33436羽赛鸽,当天仅归巢一千多羽鸽子,好多鸽子遗留他乡,仅出海捕鱼的船大部分都捡到了鸽子,有些船就捡到几十羽;

  2007年11月17日,有一协会举行幼鸽特比环竞赛,12473羽当年幼鸽,鸽友们一年的心血、希望和寄托,因司放地阴天,中途大雨,截止第二天下午3点30分还无一例归巢鸽子。

  一个协会售出特比环2800枚,经过4站三百二十公里以前的训放,在三百二十公里预赛上笼时仅有133羽参赛鸽子,那么三百二十公里还能归巢多少呢?五百公里决赛还会有多少呢?;

  一个协会组织大奖联赛,共参赛鸽子54000多羽,因为阴雨天,鸽子在笼子里压了四五天,放飞后当天归巢不足5%;

  一个协会组织四百二十公里竞赛,参赛鸽子1700多羽,当日归巢259羽;

  一个协会放飞四百公里,参赛鸽子12000多羽,当日归巢30多羽;等等。

  在鸽界,类似以上这些残酷的赛事,甚至超越这些损失更大的赛事比比皆是,年年有,季季有,层出不尽、屡见不鲜。有鸽友参赛几十羽鸽子,竞赛时竟然连一羽也不归巢,这是多么大的损失呢?鸽友们叫苦连天、苦不堪言,肇事者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无法无天,无人监管,损失再大,不了了之。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是群团组织,因为是政府不介入管理的组织,这就是我国特色、法制不健全的结局。

  可话又说过来,既然是群团组织,群众从来不能当家作主。你说你不管,好多协会的会长都是上级体育协会委派来的,既不养鸽子又不懂鸽子,瞎胡指挥,协会领导从来就不经过会员们民主选举,委派的也好,自报奋勇当上的也好,有些一干就是几年,甚至几十年。有些还结帮拉派,有些还给一些黑社会性质的人员勾结,致使鸽友们蒙受着巨大的损失,无人过问,无处伸冤、敢怒而不敢言。不知道有关部门这是管还是不管!

  因为无人问罪、无人追究、无人监管,致使赛事出现一次次失误,损失一次次增加,内部勾心斗角,多少年来账目混乱不清,收入不透明、支出不公开、竞赛不民主、赛线年年变。这种说管又不管,说不管又管,实在是令鸽友们哭笑不得。

  有些协会监管的公棚,高高在上,只管收取管理费,对公棚的赛事和饲养管理不管不问,归巢率再低、鸽子死亡的再多,听之任之,置若无事。有些公棚倒卖鸽友们的鸽子、有些奖金不兑现、有些明目张胆的作弊、有些协会甚至和公棚合伙作弊,有些公棚携款逃跑等等,协会不作为,无人过问,公棚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践踏鸽友们的利益,年复一年。

  这些问题何时能够解决呢?该不该追究他们的责任呢?在鸽界是否也设立一些责任追究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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