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四”政策的启示
一九六二年,是我们国家经受了三年的特大自然灾害的恢复时期,各行各业都在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调动全国人民的积极性,狠抓经济建设,狠抓工农业生产,为尽快恢复因天灾和前苏联逼债而造成的国民经济危机形势。
当时,我们生产队有一百多口人,近三百亩耕地,那个时期没有机械化,耕地全靠牲畜。可是因为三年自然灾害,人还吃不饱,生产队里更没有几头牛,还都是瘦的皮包骨头刚刚分到几户人家饲养。耕种土地相当一部分还得靠人力来操作,播种时期因为畜力不足,不能按季节播种。不论什么庄稼都是一晚三不旺,大幅度的减产。
为了改变这种落后面貌,生产大队把担任外生产队队长的父亲调回我们生产队来担任队长。回来后,父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认为要想改变生产队的落后面貌,解决生产力是第一位的,那时候的生产力畜力就是第一位。
购买大牲畜,生产队里穷得光光响,向上级要更是不可能的。自力更生,走自己的路子,这是唯一的出路。父亲先是召开队委会,尔后召开群众大会,制定了一套所谓的“四二四”奖励政策。
政策的内涵就是,鼓励生产队的养牛户和养驴户繁殖大牲畜,谁家的牛生小牛了,或者谁家的驴生小驴了,到了半年时龄牵到集市上去作价,按照集市作的价钱,百分之四十归养殖户,百分之二十分给生产队的其它大牲畜养殖户,百分之四十归生产队。
这个政策的两个百分之四十一个是饲养户,一个是牲畜所有权户,百分之二十分给其他养殖户主要是考虑到一是谁家的牲畜繁殖生育了,其他户的牲畜当时要多干活付出,二是因为生产队的牲畜有公的有母的,不可能都是母的,饲养分配不一定那么公道。这一项也是对其他养殖户的一种思想平衡。其实这种政策在现在应该是很平常的,但是在那个极左的社会主义高潮时期,执行着也是很冒险的。
政策出台后,确实很管用,两三年间在生产队里共繁殖小牛十多头,小驴四五头,很快这一批牲畜成了生产队里的耕种主力军。这样一来,不但生产队的畜力大大的得到了改善,而且牲畜的增加也是农家肥增多了,一环套一环,粮食产量也随之增长。
不长时间,全公社把这种政策作为经验来宣传和推广,可惜还没有在全公社普及多长时间,文化大革命轰轰烈烈的开始了,这个政策也随之被扼杀了。
这些天在怀念父亲时,总是觉得父亲的创新和值得学习的地方太多了。今天特把父亲的这点做法写出来,是想把它与发展赛鸽运动联系起来。我们的各级信鸽协会,是否也能够在提高赛鸽质量上施行一些激励政策,促使我们国家的赛鸽品种尽快的提高一些,再上一个新台阶,促使我们国家的赛鸽运动发展的再快一些,尽快赶上世界先进水平。
为了落实这一梦想,笔者自己的看法,一是各级协会要储备一定的奖励基金。这个基金可以由中鸽协向国家科研部门审批,各级协会也可以适当的搞一些积蓄,同时,也可以向一些大型企业、大款企业征得外援。
二是各级协会对自己辖区内培育出的新品种鸽系,并经过竞赛能够飞出一定成绩的(可以具体的定一下等级),要给于一定的基金奖励,鼓励他们培育自己的品系鸽子。
三是具体奖励多少,可以根据各类品种成绩的好坏和广大鸽友们的推荐来决定。
四是中鸽协应出面申请基金和制定这种奖励办法,并尽快的促使各级协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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